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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申请免费打官司手续简化
本报讯(记者李蕾蕾 见习记者刘璐)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12月1日起,弱势群体申请免费打官司,只需过法院或市法律援助中心中的一道审核关即可。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规定指出,当事人以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为依据,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应当直接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当事人以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应当直接做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进行免费援助的标准为:城市家庭月收入低于300元,农村家庭月收入低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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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5-11-27 11:21:18】【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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