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办事不成拒退费 法院判还没商量 |
|
|
|
|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
|
|
办事不成拒退费 法院判还没商量
本报讯记者刘国锋 通讯员张立芳收取费用后事没办成并拒不退还余款。近日,沙洋县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令王某返还许某现金16000元。 王某是沙洋县某局退休职工。2001年10月,王某以能为许某即将退役的儿子转干为由,向许某收取现金19000元,并承诺若办不成,所收款项全部退还。当年年底,许某儿子退伍,王某退还许某3000元,剩余16000元王某拒不退还。无奈之下,许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许某返还现金160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以能为原告许某之子转干为由向原告收取现金19000元,于法不符,应全额返还,遂依法判令王某返还许某剩余现金16000元。
|
|
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 来源:长风在线 http://www.CF66.Net
|
|
|
|
|
上一篇: 请诉讼代理人要出代理费?
下一篇: 弱势群体申请免费打官司手续简化 |
|
|
【投稿日期:2005-11-27 11:20:43】【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