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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转卖儿子的房产 出了问题一起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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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李蕾蕾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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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以儿子的名义,为新盖的房子办理了证件后,将房子转卖他人,双方却因合同问题,闹上法庭。近日,律师告诉购房者,叶先生的孩子在此事中也承担连带责任。 几年前,市民叶先生开发了一幢房子,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户名全部定为其子的,后叶先生将房子卖给他人。5年后,购房者因叶先生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为其办理房产证,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向法院起诉了叶先生,要其返还购房款,承担违约金。法院一审判决叶先生返还购房款4万元,并赔偿违约金5000元,叶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认为,考虑到购房者已入住5年,购房款虽无须全额返还,但此案的被诉主体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调查审理。 市法之星律师事务所的李德宏律师告诉购房者,叶先生用其子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其子为房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叶先生为合同责任认定人,其子为房屋责任认定人。购房者应对叶先生和其子一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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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5-11-2 10:58:35】【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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