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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山发现红军烈士光荣证--为毛泽东亲笔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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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李凯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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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毛泽东主席亲笔签发的京山地区早期著名的革命者袁传涧烈士荣誉证书,近日在京山城区一周姓人家发现。这本证书保存完好(字迹和签名十分清晰)编号明确。据悉,毛泽东署名的革命历史文物,在京山还是第一次发现。 持证者周业斌原是京山七区下洋港人(现为五三农场下洋生产队),此证是继父袁传清1980年交给他的,被视为“传家宝”的证书是袁传清的二哥袁传涧(1915年——1932年)的烈士证。原来,1931年10月,贺龙领导的红军来到京山县京南区(拖市、永隆、杨峰等地)打土豪,分田地,惩办恶霸地主,当时袁传涧报名参加了贺龙领导的红三军,成了一名红军战士。袁传涧因为面对敌人坚贞不屈受到了湘鄂区特委和红三军的通报嘉奖,被誉为“湘鄂区青年模范工作者”。1932年9月,贺龙领军突围,袁传涧在突围中被俘,受到了严刑拷打,后惨遭敌人杀害,牺牲时年仅17岁。解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给袁传涧颁发了一张“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被继父袁传清保管,视为家宝。 记者看到,这张光荣纪念证宽27cm、高21cm,白纸黑字,左右两边是天安门城楼金黄色龙柱装饰,下面是花边,上面是三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中间是金光灿烂的国徽。光荣纪念证内面字文是直排版,右是“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字第72号,正文为:查袁传涧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其家属当受社会上之尊崇,除依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发给恤金外,并发给此证以资纪念。左边是毛泽东的签名,发证时间为1956年12月17日,盖有红色“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印章,正中间套印有“永垂不朽”四个大字。 据有关专家称,此证的发现,对研究贺龙领导的红三军革命斗争史和京山的革命县史都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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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7-5-9 3:42:26】【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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