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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卧底”探究民工生态
来源:荆门晚报 作者:刘文泉 阅读: 次 字体:
刘文泉 / 文
    
     阅读提示  今年3月,沙洋县一40岁农民,带着书生的义气、残疾人的志气和公民的正气,“卧底”深圳某服装企业一个多月,探究民工生态,解读深圳“民工荒”。6月10日,他来到本报编辑部,讲述了这段传奇经历,表达了对民工生态的忧虑,提出了改善民工生态的建议,并担心深圳某些工业区因“民工荒”而成为“废都”。
    
民工受骗:激发探究责任
    
    沙洋县沈集镇雨林村农民李浩是一名文学爱好者,也是某媒体特约记者(特约记者证编号:032;发证日期:2004年12月1日;有效期:2年)。读初中时,他就立下了当作家的宏愿,1984年沈集职高毕业后走向社会,一直没有放弃文化和文学知识的学习。他自修了商业经济管理大专课程,并苦苦追求文学梦,在报刊上发表新闻、文学作品40多篇。1997年,李浩因意外事故成为残疾人(类别:肢体残疾;发证日期:2004年4月30日)。一个在文学路上艰难跋涉的残疾农民,缘何走上了与文学不沾边的探究民工生态的“卧底”之路?
    “‘卧底’只是手段,探究才是目的。”李浩说,他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因为他崇尚“用生命写作”的理念。电视剧《外来妹》1991年在央视播出,轰动全国,让人们把深圳想成了打工的天堂;时下正在BTV-4播出的电视剧《我是农民》聚焦农民工,讲述了他们所经历的酸甜苦辣,让人们对外出打工产生了恐惧;如今,国家出台了系列惠农政策,大力建设新农村,李浩就准备写一部关于当今民工生存状态的电视剧剧本,暂定名为《归农》(他已作词作曲写出了主题歌),但苦于没有第一手资料。他一直在寻找调查民工生态的机会,而真正促使他成行的,是全国尤其是深圳“民工荒”的出现和荆门一批农民工的受骗事件。
    说到农民工受骗事件,还要追溯到1994年3月(1992年至1996年,李浩受聘在城区某职介所工作)。当时,东宝区马河镇人彭亮(化名),受深圳某单位委托,在荆招人去广东省增城县修铁路。荆门30多个农民在李浩所在的职介所交了400多元中介费,中途又被彭亮收了300元钱。他们辛辛苦苦打工2个多月,工钱却被彭亮从工程承包人手里领走,之后卷款而逃。耳闻目睹30多个农民兄弟的受骗经历和他们的哭诉,李浩痛心不已。虽然不是他的过错,但他觉得亏欠了农民兄弟,就毅然从职介所辞职了。当时,他就有了去深圳调查民工生态、揭露招工骗局、为民工兄弟维权的想法。
    真正促使李浩下定决心的,还是2004年至2005年的“民工荒”。那两年,全国出现“民工荒”,深圳尤甚,很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性企业招不到工人,开工严重不足,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李浩从新华社等媒体一轮轮的报道中得知这个消息后,陷入了思考:前几年,媒体报道的都是“民工潮”,为什么现在出现了“民工荒”?民工的生存状态到底如何?《归农》这部电视剧剧本到底该怎样写?种种疑惑困扰着他,民工的艰难折磨着他,弘扬正义的责任鞭策着他。这,更加坚定了他探究民工生态的决心。    
    
责任驱使:踏上“卧底”之路
    
    深圳“民工荒”出现之后,李浩一直在寻找“卧底”之路。2006年2月,机会终于来了:掇刀人李刚(化名)受深圳一制衣有限公司的委托,在荆门招收农民工。
    这个消息,李浩是从朋友口中辗转得知的。经过调查和分析,李浩初步认为,这是一个招工骗局,原因有三:招工信息没在荆门媒体发布,可能是拿不出相关合法证明和审批手续;也没有委托荆门的职介机构招工,而是实行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宣传,行为反常,涉嫌私招乱雇;承诺的月薪过高,与当前服装行业的工资水平不符。当时,李刚代表企业向准备出去打工的农民承诺:月工资为1000元至1500元;不用带行李,一切由公司提供;一去就可上班,培训期间也可领工资。
    虽然招工涉嫌骗局,但李浩仍然决定前往。因为,他正好可以“卧底”,亲身探究民工生态,揭露招工骗局,为民工兄弟维权。2006年2月22日,李浩和东宝仙居,掇刀团林、麻城,还有宜城的30多名农民兄弟,一起坐上了企业派来的大巴车。一路上,农民兄弟们兴奋不已,认为此行既可以挣钱,又可以见世面。而李浩却感到一种悲壮:“卧底”之路,少不了艰险;维权之路,免不了辛酸! 
    
“卧底”一月:探究民工生态
    
    2006年2月24日,李浩一行30多人到达了位于深圳市公明镇的某制衣有限公司。李浩的“卧底”生活就此开始了。
    李浩一行30多人一到制衣公司,就被来了个“下马威”:制衣公司规定,工人平时不准出厂,只有星期五才允许在下班后出厂,但不准带行李(制衣公司没兑现承诺,行李均由民工个人出资购买),以防备工人逃跑。“我原想以制衣公司为‘据点’,对当地所有企业的民工生态进行调查的。没想到,我们一进去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我只能调查制衣公司的民工生态。”李浩说,即使是制衣公司一家企业,也黑幕重重。
    首先,劳动合同签订不合法。制衣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上,有些条款明显违背《劳动法》,如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时制,而不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显然是在刻意规避。大部分工友不明就里,糊涂地与制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李浩据理力争无果,但为了能继续“卧底”,他于3月10日被迫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其次,培训期间不发工资。当初,招工人员李刚代表企业向他们承诺,工人培训期间也可领薪。但实际情况是,制衣公司违背承诺,他们一分钱工资也没领到,抗议毫无效果。
    再次,工资的计算和支出均不明确。制衣公司规定,企业实行计件年薪制,但既未明确年薪数额,也未确定件薪报酬,每月只发200元生活费。就是这200元生活费,也不是直接发到工人手上,而是发到组长手上。上班一个月,李浩只从组长那里领到了100元,而且没有任何签发手续。
    第四,工作时间超长。李浩说,他们每天从早上8点钟工作到晚上10点半,中间只有吃中、晚饭时共休息3小时,全天工作时间长达11个半小时。
    李浩说,工友们工作辛苦不说,而且常常吃不饱,或者干脆就没有饭吃。制衣公司的食堂被人承包了,而制衣公司每人每月只拨付100元的生活费给食堂。为了赚钱,食堂承包人只好在克扣上做文章。制衣公司有1400多名工人,但早上只做一袋面的馒头和一些稀饭,导致百分之三十左右的人没有早饭吃。中午和晚上,只做一些豆芽、土豆之类的素菜,米饭只有6大桶。由于供应不足,打饭时大家你争我抢,一片混乱,而且常常打架。“卧底”一个月,李浩7次没有吃到饭,而没吃饱的情况则更多了。
    
生态恶劣:工友纷纷逃亡
    
    工作辛苦、工资不明、吃不饱饭等原因,导致李浩的工友们纷纷选择逃亡。最先选择逃亡的是一对夫妻,丈夫姓刘,妻子姓丁。他们以前曾在其他服装企业打过工,是熟练工人,对企业的一些猫腻有所了解。他们一到厂,通过观察种种迹象,认为自己受骗了,就坚决要求离厂,而制衣公司则坚决不放人。后来,他们夫妻每人被迫交了350元“车费”,才被允许离开。
    李浩说,工友们本来是出来打工挣钱的,身上哪有多余的钱交“车费”?即使有也不舍得交啊!交不起“车费”而又想离开,工友们只好放弃该得的工资收入,选择偷偷逃亡。潜江籍工友张真(化名)想了一个主意:利用星期五制衣公司给他们“放风”的机会,先把自己的行李偷偷从围墙上摔到厂外去,然后人从公司大门正常出去。出去之后,绕到围墙外面,捡起自己的行李,马上逃亡。张真的“经验”立即在工友之间得到推广,工友们纷纷开始“胜利”大逃亡。
    工友们纷纷逃亡,而李浩却没有离开的打算。他要坚持下来,继续自己的民工生态调查。他还想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就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管理问题向制衣公司提一些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改善员工生活,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增效。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他被制衣公司的保安“架”出了公司大门,连自己的行李也被迫放弃了。李浩说,管理荆门籍工友的“领导”是荆门人,有事回荆了,行前委托他管理几天。李浩“上任”的一连几天,荆门籍工友都没吃到早饭。大家饿得不行,就让李浩向上反映一下情况。2006年3月31日,李浩找到组长,组长说去找车间主任;李浩找到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说去找公司老总;李浩找到公司老总,公司老总说去找公司副总。到了公司副总那里,副总就说李浩在“告状”,是“刁民”,就让公司保安把他“架”了出去。不想逃亡的人,却被迫离开,李浩的“卧底”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出厂之后:备尝维权艰辛
    
    李浩的“卧底”生活虽然结束了,但维权才刚刚开始。为了讨回自己和工友们的工资,从2006年3月31日起,李浩又走上了维权之路。
    李浩首先来到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劳动局按照管理权限,责成公明镇劳动站处理。公明镇劳动站遂给制衣公司有关负责人打了电话,制衣公司先推脱说这人不在、那人不在,最后不得不答应按规定妥善处理。而当李浩欣喜地赶到制衣公司时,却吃了个闭门羹:保安不让他进门!后来,他千方百计地进了公司,公司依然推脱说经办人不在,并再次让七八个保安把他“架”出了公司。如此往返3次,始终没有结果。无奈,李浩又找到公明镇劳动争议服务所。服务所要求李浩交480元进行劳动仲裁。而此时,一名多次要求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民工同情地向李浩透露,劳动仲裁胜诉的几率不大,就是交了钱也是白交了。绝望之时,李浩想到了法律援助。他给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打了一个咨询电话。对方称,李浩不是当地户口,不是他们援助的对象。多方努力,种种推诿,让李浩比较受伤。他痛心,自己的劳动所得不能追回
    ;他更痛心,工友们的血汗付诸东流。深圳,不是他所想象;《劳动法》,在这里遭到践踏。伤心之余,李浩2006年4月6日踏上了归途。
    
振臂疾呼:保护民工权益
    
    6月10日,在本报编辑部,李浩一再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农民工的工作是如此的辛苦,待遇是如此的糟糕,地位是如此的低下。农民工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却无法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李浩说,制衣公司一位老员工的话非常“精彩”和“深刻”:“你想公司的钱,公司想你的命!你现在回去,还有一把骨头。等到年底拿到工资,恐怕连命都没有了。”这,大概就是出现“民工荒”现象的根本原因之一。
    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如果长久出现“民工荒”,如果没有农民工的劳力支撑,某些工业区就可能成为一座只有大量厂房和机器的“废都”(李浩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观点)。李浩建议,面对“民工荒”现象,我们首先要严格执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从保障干活给钱、杜绝拖欠工资的基本规则入手,改善他们的劳动和生活条件,让他们的付出与收入成正比,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适当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这样,他们就会变被动加班为主动加班,达到个人和公司的双赢。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各方面要善待农民工,尊重他们的人格,明确和维护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还广大农民应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国民待遇。
    李浩表示,如果他讨薪成功(1000多元),他将拿出一半资助给更需要的人。6月11日下午,他还致电记者,目前他正在联络荆门其他受骗民工,准备联合讨薪。同时,他还希望有爱心的法律工作者,能给予他和其他农民工兄弟以讨薪上的法律援助,并要求刊登他的联系电话(1347739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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