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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与当初的宣传资料和售楼模型不符,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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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已付了预付款,盖好后房子与宣传资料图片和售楼模型明显不符。请问:房地产商的行为是否违约?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的宣传资料和售楼模型对你签订购房合同产生了重大影响,应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提供的实物与宣传资料和售楼模型不符已构成违约。你可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解答: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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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5-11-7 17:07:28】【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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