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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书记作的买私房证明,能证明我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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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先生:我在掇刀新区买了别人一处私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由大队书记作证明,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并按了手印。请问:这合法吗?我是否拥有这所房子的所有权?


答: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是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你未办理过户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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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5-11-7 16:39:18】【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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