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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道的所有权归别人所有,房主凿墙洞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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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王某、夏某各自拥有的房产相互毗邻,中间有一条南北向过道是王某进出后屋的必经之路。该过道的土地所有权归夏某所有。2003年3月,夏某以此为由,将安装铁门并上锁,不让王某通行。致使王某只得在前排房屋上凿墙洞进出后屋。请问:夏某的行为违法吗? 答:作为不动产相邻各方,王某、夏某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虽然双方毗邻的过道土地所有权归夏某所有,但该过道为王某进入其后排小屋的必经通道。夏某行使所有权时不得妨碍王某在此过道的通行权。夏某不允许王某通行是违法行为,应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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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5-11-2 11:10:50】【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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