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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确定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 阅读: 次 字体:

    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掀起一年一度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潮。

    通知指出,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四五” 普法规划、决议贯彻实施的最后一年。因此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 和典型事例的宣传,体现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 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开展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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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2005-11-11 11:19:08】【责任编辑:】【会员投稿】【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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